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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道德政策

 

 

东莞辰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们”)已充分认识到可持续发展的价值、重要性和必要性。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腐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商业道德政策》,承诺致力于实现维持较高的商业道德,选择商业道德相若的供应商等利益相关方为业务合作伙伴,与其建立互利互惠的关系,以诚信和公平的态度开展所有业务经营活动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商业合作伙伴。

二、监管部门

本政策所涉及的相关商业道德问题均由行政部门负责审核监督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行为标准及商业道德规范

遵守法律及行政法规

公司以及员工、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在我们业务各个领域以及我们日常开展活动中的最高道德规范标准,并且应当遵守适用于公司全球业务的一切法律的行政法规。

四、 管理政策与措施

1、公平的就业和尊重他人

我们尊重、公平地对待彼此、我们的客户、供应商及其他业务伙伴和我们的竞争对手,并且我们通过专业的方式表现自己。我们不会通过操纵、隐藏、滥用特权或保密信息、重大错误陈述或其他不公平的行为实践来不公平地对待任何人。我们致力于提供一个包容的和多元化的工作场所。我们在所有雇用实践中完全遵循所有的公平就业法律。在任何就业机会、待遇或有待方面不存在任何歧视。我们不会基于种族、肤色、民族血统、年龄、宗教信仰、残疾、怀孕、性别、性取向、性征、遗传信息或退伍军人、婚姻状况或适用法律保护的任何其他情形而进行歧视,我们不会容忍歧视性行为或条件。

我们禁止旨在威胁、恐吓或胁迫求职者、员工、客户或任何其他为我们或代表我们工作的人的骚扰行为,包括口头、书面或肢体动作的。同时被禁止的还有任何令人反感的性挑逗、性要求或其它符合下列情形的带有性意图的口头或肢体行为:

明示或暗示为职务任期或聘用条件;

被用于聘用决定的基础;

或者不合理地妨碍工作绩效或制造出恐吓的工作环境。

我们也不会容忍对关于遭到歧视或非法侵扰的善意投诉、对本政策禁止的任何行为表达疑虑、或配合调查任何投诉的任何人进行报复。按照下述投诉流程进行的善意投诉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成为纪律处分或其它损害的依据。

2、职业安全和健康

关心我们的员工和访客的安全和健康。员工必须遵守适用于其行为活动的一切职业安全和健康法律。

3、环境保护

我们采用对环境负责的方式开展我们的业务。遵守所有适用的环保法律和法规。

5、反贿赂与反腐败
“商业贿赂”是指以获得不当利益为目的,包括谋取不正当优势或者不正当影响某项决策等,向国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或公司员工等提供、承诺给予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我们坚持依法诚信经营,以高标准的商业道德规范自身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推进廉洁管理,严禁任何行贿受贿、收送回扣及其他形式的腐败行为。

(1)收受或提供利益:
我们要求所有员工必须签订《员工廉洁工作、拒绝商业贿赂承诺书》,并将全体员工的廉洁从业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升迁的重要依据和内容。我们坚决不参与宴请,不索取、收受礼品及有现金价值的卡券;同时,在任何情况下,员工不得向任何与本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人士或公司提供利益,借此在业务往来中对该人士或本公司构成影响。违反本政策,不仅会导致员工个人受到惩罚或被解雇,任何违反贿赂和回扣相关法律的行为也将使员工个人和公司受到刑事和民事处罚。

(2)供应商及合作方:
我们要求供应商签订《商业行为守则》,并在与供应商的合同中,添加禁止商业贿赂相关条款,明确要求协议双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各项相关法律规定,禁止在合同接洽、谈判、签订、履行等各环节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6、利益冲突

公司严禁商业合作伙伴向公司隐瞒任何可能构成利益冲突的状况。

利益冲突的确认

当员工个人的(包括员工的直系亲属)利益以任何形式干涉到公司整体利益时,利益冲突就发生了,员工应积极避免个人利益影响员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的能力。以下视为利益冲突有:

(1)商业竞争:任何员工在职期间不能应聘于其他与本公司有竞争行为的公司。如果员工在本公司职务以外有其他的商业行为需要向公司行政部进行申报。

(2) 不当牟利:任何员工不能运用公司财产、信息或其在公司的职位谋求个人利益。

(3)与家庭成员关系:为避免冲突或产生冲突的迹象,所有业务关系应与个人利益无关,包括招聘与管理、商业合作往来。

利益冲突处理原则

处理利益冲突的基本原则是“避嫌”与“申报”,员工均应避免牵涉在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情况中,以致其诚信受到质疑或令公司的利益或名誉受损。当可能存在利益冲突时,员工应主动申报,公司会对员工申报的潜在利益冲突进行风险评估。若确定冲突存在,则员工有责任规避风险,如采取:调岗、离职或放弃与企业存在冲突利益的措施。

7、反洗钱
“洗钱”是指将毒品犯罪、走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罪等犯罪活动的犯罪所得,通过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并借助各种方式使其合法化的行为。

我们严格抵制洗钱行为,要求全体管理层、员工和所有第三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法规,杜绝为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资金支持。针对合作伙伴,我们积极了解和调查合作伙伴的背景,监督合作伙伴的行为,避免合作伙伴洗钱行为的发生,同时避免我们自身参与到洗钱违法活动中。

8、欺诈

公司严禁任何欺诈活动。欺诈是指盗用公司资源或利用虚假陈述、不实或欺骗手段从任何人身上获得利益或导致他人蒙受损失。欺诈的范围可包括未经授权而擅自使用和/或弃置设备及其他物资(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虚报费用申请、伪造 财务或非财务数据记录、提供虚假记录及数据作私人或转售用途、甚至盗用物品、金钱、 服务及其他。制造虚假记录,如蓄意不实报告利润额、营业额或营运费用、个人数据等, 均可视为欺诈。

9、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

(1)维护客户对公司的信任与尊重,公司承诺为供应商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公司遵循,反对任何采用欺诈、混淆、垄断等经营手段排挤或破坏竞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并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向每个潜在的供应商统一且清晰地传达我们的要求,在竞争性的评估过程中公平公正的确定供应商。

(2)供应商的选择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价格、服务、质量和信誉等,本着对公司长期商业发展有利的原则进行。

(3)公司或公司员工与供应商关系应保持公正性,不得对供应商任何歧视或欺骗;不得试图施加影响公平公正竞争和交易;不得误传重大或歪曲事实、散布虚假信息等。

(4)公司员工不能从供应商接受或索取个人利益,不能通过操控、隐瞒、滥用特权信息、任何重要的错报或其他不公平的方法获取不当利益。

(5)公司将公平、公正地参与市场竞争,向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因此公司严禁任何直接或间接向客户员工提供贿赂、回扣、承诺现金/实物、其他行为等与腐败、非法、不道德或与违法有关的商业行为。

(6)禁止公司员工对竞争对手、客户散布虚假信息、歪曲事实;禁止员工参与价格操纵、招投标舞弊、市场/客户瓜分或类似违法的不当竞争行为。

(7)禁止公司或公司员工,为了提高公司利益,通过不公平的形式从他人处取得不正当利益,包括通过第三方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8)禁止公司、供应商、客户或第三方员工,利用公司信息或财产两方或几方相互勾结,损害公司、供应商、客户利益来获取个人不当利益或机会。

10、保密信息和知识产权

我们的保密信息是一项极有价值的资产,是不容易获得或通常不为他人知晓的信息。下述为我们的保密信息的范围:

我们的计划、预算和战略计划、销售计划、销售数据和其他财务信息,我们有关研发及生产的技术性专有技术和信息,关于公司员工的报酬及其他雇用信息或个人信息;任职计划;关于管理层变动或人员调整或任何其他内部调整的信息。

保密信息可通过诸多方式记录,包括书面信函、备忘录及书面草稿,也包括电影、视频、音频及电子媒介,如电脑数据。我们保护我们的保密信息不被未经授权地获取或不适当地公开,并且我们采取预防措施。以保护其不被损害或丢失。我们通过获得专利或商标保护及防止商业秘密被公开来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内部信息我们的员工会签署相关保密协议。

对于他人拥有的保密信息我们恪守道德。我们拒绝接受其他方的保密信息,除非处于适当情形之下,如根据与评估和其他方预期交易相关的保密协议。当我们确实从他方接收保密信息时,我们将遵守适用法律及任何适用的保密协议以保护其秘密性。如果我们从我们的客户那里获得保密信息,我们保护其秘密性。我们不与第三方或就实施公司业务不需要该等信息的公司的其他人讨论关于客户的秘密信息。对秘密信息的不正当使用或未经授权披露会导致纪律处分,包括解雇。

若员工不确定是否被授权接收信息、或任何其他信息是否属于秘密且必须被保护的,可向上级主管询问。若被问及有关现在或以前的员工的信息,请将该问题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

11、举报与处理
为规范履职行为,我们设立了监督举报工作体系,不断优化举报流程,从热线电话、微信、邮箱等举报渠道,期望并鼓励员工、客户、供应商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对本公司内的不当行为或不法行为进行举报。所有举报的违规行为都将接受及时和彻底的调查,若违规举报得到证实,我们将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加以解决。
举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索取供应商或其他合作伙伴所送的财物或其他利益;
(二)违反规定收受礼品、礼金或未按规定及时上交公务活动中的礼品、礼金;
(三)侵占、盗窃、骗取、挪用公司财物或私设、私分小金库;
(四)违规实施关联交易或违反利益冲突条款,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亲友谋取利益;
(五)侵害公司知识产权;
(六)营私舞弊或从事内幕交易;
(七)严重疏于职守、滥用职权或违反公司制度并造成损失;
(八)其他存在受贿、行贿、利益冲突、不正当竞争、欺诈等违反道德管理制度等行为。

商业道德举报热线电话:0769-89911088-8905 13412422114
商业道德举报电子邮箱: sunny.chen@sapproducts.com
商业道德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高埗镇冼沙第二工业区 东莞辰虹实业有限公司

陈小姐收,邮编:523285

12、举报人保护及调查
保护机制 :公司将严格依法保护每个举报人及其相关信息。未经举报人同意,其身份将不会被透露, 除非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或对公司具有管辖权的任何法院的命令或指令要求。公司不可歧视举报人或对其进行报复与伤害。其他员工对举报人的骚扰、歧视、报复与 伤害,将被视为严重的不当行为,若被证实,可导致解雇。 如举报者因别有用心或为牟取私利而恶意做出失实举报,公司保留对包括举报者在内的相关人士,采取适当行动的权利;对内部员工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调查机制 一旦接到举报,公司行政部组织调查小组开展公正和有效的调查。调查的目的是评估该举报事项是否确实违反了内部规章制度和/或行为准则。调查小组完成必要的程序后根据调查核实的事实,出具调查报告。

13、审计与培训
公司内部每年至少开展1次商业道德审计检查,确保自身经营管理合法合规,持续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同时,我们积极组织供应商道德与廉洁审查工作,对不符合的供应商及时除名。

公司管理层、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及兼职员工)及所有供应商每年需要接受公司商业道德教育培训,传递公司廉洁合规理念,确保员工及供应商了解并恪守企业商业道德准则。

14、政策回顾

传阅与修订 公司所有员工均可以阅读本政策。公司保留以任何理由随时修订、更改或废止本政策的权利。本政策将定期检讨及完善,以确保满足各利益相关方不断变化的期望及适应相关指引及标准的变动。
当本政策更新后,公司会及时通知员工及合作相关方。

15、生效及实施

本政策于2022年11月30日生效。

 

 

 

 

SAP Products Ltd. 东莞辰虹实业有限公司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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